线路编号:1607001 | 目的地:山东 | |||
出发日期:2025-07-08 | 行程天数:4 | |||
行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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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编号:1607001 | 目的地:山东 | |||
出发日期:2025-07-08 | 行程天数:4 | |||
行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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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往返大交通双动二等座,中童(6周岁-14岁)含儿童优惠票;当地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配备车型,保证1人1正座)
2、住宿:【3晚连住携程五钻开元名都酒店】标准间和大床房随机匹配,不指定房型,如有房型需求,请提前报备,尽量安排;
3、用餐:酒店占床含自助早餐
4、门票: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5、导服:贴心导游服务(10人以下提供司兼向导服务)
注:大童含儿童动车票、车位、导服、门票
小童含车位、导服
小交通:部分景区内小交通,具体以行程中描述为准。
单房差:单人入住须补酒店单房差。
保险: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保障,建议您在预订时选购旅游意外险及旅程取消险。
补充:
1.行程中注明需要另行支付的自费景点,景区小交通等。
2.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3.酒店内洗衣、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自由活动期间用车、陪同服务。
5.因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6.一切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5-6月单房差补600元/人,退350元/人,占床者含自助早餐】
▲【7-8月单房差补900元/人,退500元/人,占床者含自助早餐】
特别提醒
1、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行程中任何景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游览概不退费;
2、老年朋友出游建议由子女陪同前往,在旅行中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外籍人士及八十岁以上游客不收;
3、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因自己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责任请自负;
4、相应退款政策
一、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80%扣除
三、大交通损失以实际为准;
5、如遇会议等因素影响造成行程指定酒店无法入住,我司有权安排其他同级酒店入住,敬请知晓!由此产生投诉我社不受理!
6、意见反馈单:请客人务必真实的填写导游质量服务跟踪表,此表为维护权益的凭证,公司处理事务均以意见表内容为依据,不接受与意见表相违背的内容反映,谢谢理解与配合;游过程中,客人如有对接待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公司质检及地接负责人员联旅络、反映,以便公司调查核实后及时予以更改及调整,还客人一个舒适满意的旅程,请切勿旅程静言,回程后秋后算账,于事无补。
购物说明
0购物,全程不含任何形式购物店,包括海产超市以及木鱼石、红酒庄园等隐性购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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